一、應徵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者,語言或教育相關系所背景優先考慮。
(二)具大學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三)具獨立作業、細心負責、專案管理、溝通協調、團隊合作等能力。
(四)嫻熟Microsoft文書應用軟體,如word, excel, powerpoint等。
(五)能配合辦理計畫各項活動、短期國內出差者與急件處理。
(六)全民英檢中高級(含)以上或同級相關檢定尤佳。二、工作內容:
(一)規劃管理並執行計畫教務、行政與營隊活動等相關事宜。
(二)負責計畫學伴/隊輔招募、管理與培訓。
(三)撰寫整理計畫相關會議記錄與期中/期末成果報告。(四)計畫主持人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配合計畫執行需要,於本校英語學系遠距教學計畫辦公室(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01號,萬華國中內)。
四、工作時間:上班採彈性方式,上午8時至9時上班、下午5時至6時下班,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為休息時間。
五、工作待遇: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給薪,學士級行政助理月薪新臺幣3萬6,845元至3萬9,705元、碩士級行政助理月薪新臺幣4萬165元至4萬5,336元,享有勞健保、勞退與年終獎金(按到職比例計算)。職前年資於面談時由主管認定與採計。
六、聘任說明:
(一)起聘日期:依本校核定到職日起聘。
(二)本工作應徵者如獲錄取,需完成聘案與加保事宜,依本校核定到職日起聘,前3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間薪水依勞基法規定辦理,並考核差勤狀況、工作態度與績效、與計畫團體合作情況及計畫工作相關事項執行情況等,將列入是否續聘之考量。
(三)本計畫自110年4月1日開始執行迄今,表現優良者,經考核差勤狀況、工作態度與績效、與計畫團體合作情況及計畫工作相關事項等執行情況後,得配合專案計畫執行期程續聘。
七、應徵方式:
(一)應徵人員請備妥以下文件(請將所有文件合併成單一個pdf檔案):
1、履歷表(含個人基本資料、學經歷、相關工作經驗及自傳)。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碩士學位證書影本。
3、大學歷年成績單影本。
4、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或同級相關檢定之成績單或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其他有利申請之證明文件(如:教學相關研習證明、小學營隊服務證明、教育學程修習證明等)。
(二)以上資料請於113年8月16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履歷資料至聯絡人邱先生信箱,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臺師大英語學系教育部計畫專任行政助理-○○○(姓名)』,如格式不符將不予錄用,通過書面審查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三)聯絡人:邱先生,E-mail: yulichiu@ntnu.edu.tw,連絡電話:(02)8979-5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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