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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一百一十五年五月廿日(三)

公告單位:【學務處衛保組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制作之「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

聯絡人 李佳容 chiajung@mail.shu.edu.tw (分機82077)

  活動日期: (無)
  活動地點: (無)
  參考連結:
(無)
  附加檔案: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為協助教職員工生對新興菸品的認識,特製作簡報,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產品簡介、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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