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更多消息

公告日期:一百一十一年十二月二日(五)

公告單位:【學務處生輔組

自112年1月1日起,民國93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聯絡人 侯慶達  (分機)

  活動日期: (無)
  活動地點: (無)
  參考連結:
(無)
  附加檔案:

一、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2年1月1日起,民國93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
二、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該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連結至系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並請役男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
三、宣導資料如附件。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