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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一百一十一年四月廿九日(五)
公告單位:【學務處衛保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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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避免出入具有人潮眾多,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等特性之公共場所。避免參加大型活動、外出用餐、聚餐及聚會,若必需外出時,應全程佩戴醫用口罩。2.若完全沒有出現任何症狀,仍可正常生活或上班、上學,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外出,但都務必落實全程佩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內摺丟進垃圾桶。3.維持手部清潔,保持經常洗手習慣,原則上可以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進行手部清潔。另應注意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鼻子和嘴巴。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及清水搓手及澈底洗淨。4.若出現發燒( ≧ 38˚C)、嗅/味覺異常、腹瀉或有呼吸道症狀,請立即佩戴醫用口罩,先行快篩後,依快篩結果處理後續流程(附件)。5.就醫時並應主動告知醫師為「自我健康監測」對象、接觸史及身邊是否有其他人有類似的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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