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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一百一十年十月十九日(二)

公告單位:【學務處生涯組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修正「110年桃園市青年技術士證獎勵方案」

聯絡人 謝謦安 annie@mail.shu.edu.tw (分機82583)

  活動日期: (無)
  活動地點: (無)
  參考連結:
  附加檔案:
(無)

自110年1月1日起受理申請,110年12月15日截止
本次修正第5條第1項及附件領據,說明如下:
(一)第5條第1項:修正送件地址為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
(二)附件領據:修正每筆跨行轉帳為皆須支付新臺幣10元之手續費,並自款項內扣除。
請符合資格之青年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本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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