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年初任職務時,較難獲得優厚薪水,為獎勵青年穩定就業,藉由工作經驗與年資累積獲得較優渥的薪資,凡設籍宜蘭縣三十歲以下青年,於失業期間至勞工處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服務臺推介至縣內事業單位工作者,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6個月,且勞保投保薪資級距達基本工資者,得申請第一次穩定就業獎勵金1萬元;滿1年,得申請第二次穩定就業獎勵金1萬2,000元。換言之,只要穩定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共可獲得2萬2,000元獎勵金。
二、在職青年勞工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措施,是為鼓勵宜蘭縣在職青年勞工考取技術士證照,增加專業技能及職場競爭力。凡設籍宜蘭縣一年以上,且年滿十八歲以上、四十歲以下的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的勞工,於在職期間取得勞動部核發的甲級技術士證照者可申領6,000元,乙級技術士證照者可申領3,000元的獎勵金。
1122教師授課手冊
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指定項目甄試須知公告
113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校系分則查詢(附去年錄取標準)
112-2網路申請停修公告
113學年度行事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