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學九十七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分發結果名單

 

統一分發結果

外加統一分發結果

 

錄取生放棄入學資名單

請於521日前確認

分發本校考生請注意!!

一、經由甄選委員會統一分發,取得本校入學資格之考生,即視同完成報到手續。

二、獲分發至本校之錄取生,如欲參加九十七學年度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應於97519日前(以郵戳為,逾期不予受理)填具「錄取生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校教務處招生組辦理放棄入學聲明,否則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三、本校新生註冊、選課手冊(含新生註冊選課繳費相關資料)預訂於八月中旬以限時郵件寄送學生本人,屆時務請按通知內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