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校園網路流量管理辦法
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 資訊安全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係依據本校「資訊安全政策」、「資訊安全管理規範」及「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制訂。
第二條 為避免網路資源被少數人員所佔用,並確保校園網路正常運作,以維護全校教職員生正常使用網路之權益,特制訂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流量係指本校對外進、出之流量。
第二章 網路流量之管理
第四條 為維護本校網路之正常運作,電子計算機中心應針對各類網路進行監控,如有發現以下異常行為,應進行必要之處理:
一、 傳輸流量過大。
二、 連線數量 (Session) 過多。
三、 有探測、攻擊或入侵之行為。
四、 大量發送信件。
五、 非法盜用他人網路位址 (IP Address)。
六、 其它影響本校網路正常運作之行為。
第五條 網路傳輸流量管控方式如下:
七、 宿舍網路與無線網路:當日流量超過 1 GB 者,直接由系統自動進行封鎖,至每日零時解除封鎖,並重新計算之。
八、 電腦教室與自由上網區:當日流量超過 1 GB 者,直接由系統自動進行封鎖,至每日零時解除封鎖,並重新計算之;如於一小時內超過 100 MB 者,也將由系統自動進行封鎖,至下個小時整點解除,並重新計算之。
九、 各單位系所辦公室與研究室:由電子計算機中心人員進行流量統計,並針對前條異常情況進行相關處理。
第六條 如發現疑似網路異常情形,電子計算機中心應進行以下處理:
一、 為避免災害擴大,電子計算機中心得進行緊急處分,立即封鎖網路之通訊。
二、 待釐清原因後,如事件發生原因為中毒、遭入侵或遭植入後門程式,須確認異常狀況排除後始得恢復網路連線。
三、 待釐清原因後,若確認為蓄意違規之行為 (如非法下載軟體、惡意探測或網路攻擊),使用者需填寫「矯正預防報告書」,經單位主管確認後送交電子計算機中心,始得恢復網路連線。
第七條 前條累犯者送資訊安全會議處置。
第八條 系統異常紀錄至少保存一年,以利進行後續相關矯正預防措施之追蹤。
第三章 核定與發行
第九條 本辦法經資訊安全會議審議通過,呈請 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