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主機託管管理辦法
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 資訊安全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係依據本校「資訊安全政策」、「資訊安全管理規範」及「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制訂。
第二條 為確保各單位系所之伺服主機進駐電子計算機中心 (以下簡稱「電算中心」) 機房不致危害暨有伺服主機之安全,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章 伺服主機之託管
第三條 為尋求穩定電力供應與良好溫度控制,各單位系所之伺服主機管理人員得填具「主機託管申請單」,將伺服主機託管於電算中心之機房。
第四條 各託管主機之系統安全與軟體作業仍由各單位系所自行維運,電算中心僅提供實體環境之控管。
第五條 各託管主機得提供電算中心關機作業之標準作業程序,於必要時 (如機房停電) 由電算中心代為進行關機作業。
第六條 如遇計畫性機房停電,各託管主機之託管人員應配合時程進行關機作業程序,或由電算中心代為關機;如無法配合關機時程者,將直接予以斷電處理。
第七條 各託管主機應提供授權操作人員名單,電算中心將根據所授權之人員名單放行至機房進行主機操作;如果操作人員未在授權名單之列,須由託管人員填具「主機託管維護申請單」申請進入機房操作,或由託管人員親自陪同進入機房操作。
第八條 各託管主機如欲暫時性搬出機房,須由託管人員填寫「主機託管攜出申請單」,經電算中心核可確認後方可移出機房。
第九條 若託管主機之硬體設備為電算中心之財產,則必須先辦理設備借用或財產移轉,再按上述規定辦理主機託管。
第三章 核定與發行
第十條 本辦法經資訊安全會議審議通過,呈請 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