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日期:108年11月23日
二、考生應依各系所組寄發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108年11月21日前未接獲面試通知者應即時向招生系所組查詢。
三、未依規定參加面試者,面試成績以零分計算。考生至各系所組應試時,務請攜帶「面試通知」及「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駕照、護照、健保卡﹚,以備查驗。若經發現身分與報考資料不符,則取消應試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1122教師授課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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